消費券可能在農曆年前發放,凡是中華民國國民,每戶只要派一個人備妥證明文件,就可以領全家,不只一般民眾,巴望著這項新政策的還有社福團體,他們希望大家可以把消費捐出來,一方面這樣可以抵稅,一方面又可以作愛心,讓社福寒冬儘早解凍。
戶政事務所一整天不斷接到詢問電話,都是想問消費卷怎麼發?目前內政部以便民為原則,可能透過各地郵局、戶政單位造冊或者村里長來發放。
3種方案,民眾普遍認為村里辦事處最方便,不過,以台北市大安區的德安里為例,就有6721個里民,可以想像,到時將會有2000多萬消費券堆放在里辦公室,想到這,里長已經開始「皮皮挫」。
消費券拿到手,用不到想捐出去,社福團體說,他們很歡迎,捐消費券跟捐款一樣,只要是政府立案的社福團體開出收據,都可以用來抵稅,但後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,記得要用列舉扣除額,扣除掉的是所得,而不是直接扣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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